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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震灾区物价部门采取措施维护生活品价格稳定

2008年05月19日16时21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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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网5月19日电 据中国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,根据发改委的统一部署,连日来,地震受灾地区物价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,努力保障市场供应,维护市场价格稳定。

  德阳市决定对矿泉水、纯净水、饼干、面包、方便面、盒饭、纯牛奶、液化气、蜂窝煤和蜡烛、手电筒、电池、蓬布、口罩、消毒液以及大米、面粉、猪肉、鸡蛋、植物油、交通运输价格等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,要求生产经营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2008年5月11日的价格水平;如确因成本上升需要提价的,实行提价申报制度,要经物价部门同意。

  阿坝州批准马尔康县对大米、面粉、鲜肉、鸡蛋、饼干、瓶装水以及药品、液化气等实行临时价格干预。

  此外,广元市也对瓶装饮用水、方便面、鲜猪肉、米凉粉、公路货运价格实行临时最高限价管理,并组织开展了公路客运价格检查,对违规涨价行为进行处罚。 来源:中新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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